马耳他延长血统入籍相关期限至二〇二八年八月一日:社区署明确三类路径
在欧盟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判定“投资入籍”违法、马耳他随即于同年七月废除相关路径之后,马耳他公民身份体系进入重构期。许多有马耳他血统的申请人关心:旧框架落幕,自己的 ancestry 申请是否受影响?最新可循的法律细节显示,《二〇二五年第二十一号法案》(Act XXI of 2025)已将部分与“血统入籍”相关的期限延长至二〇二八年八月一日,为有马耳他祖源的人士留出明确的申请窗口。社区马耳他署同时重申,以功绩授予公民身份既非项目、亦非旧投资入籍的替代方案,必须按个案酌情处理。
法案落地的两条主线
Act XXI of 2025 是马耳他公民身份法改革的核心载体:它一方面废除了以预定资金换取护照的投资入籍条款,另一方面也为“功绩入籍”框架(《二〇二五年第一百五十九号法律公告》LN 159/2025)提供了法律基座。在这一轮修法中,法案还顺带延长了若干与血统(descent)相关的链接期限至二〇二八年八月一日。社区马耳他署提醒,仅凭“我曾祖父是马耳他人”这类陈述并不构成资格,必须依据申请人的出生日期、祖先的出生地与日期、祖先取得公民身份的方式以及代际数量,逐项核验完整的家庭文书链。
社区马耳他署在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发布的公开公告进一步划清边界:基于功绩的公民身份“不是项目、不是计划、不是路径、不是前投资入籍框架的延续、也不是其替代方案”,任何人不得将其作为投资入籍加以营销或推广;决定是否授予,完全由部长酌情、按个案审议。这把“功绩入籍”与已被废除的“买护照”彻底切割。
当前三类可走的公民身份路径
第一类是普通归化(residence-based naturalisation)。申请人须满足居留测试:申请前连续十二个月在马耳他居住,且在前六年中累计至少四年居留;须有两名非亲属担保人,缴纳约四百五十欧元申请费,语言上具备马耳他语或英语的适当知识。满足居留要求仅代表“可提交申请”,并不创设获授公民身份的权利。
第二类是婚姻入籍(citizenship by registration)。与马耳他公民结婚至少五年、申请时婚姻仍存续且与配偶共同生活的外籍配偶,可凭 Form B 登记,费用约一百五十欧元(成功后再缴五十欧元)。第三类即血统入籍,适用于父母、祖父母或更早马耳他祖源的人士,具体类别依出生与血缘关系而定;Act XXI of 2025 已将相关期限延至二〇二八年八月一日,依赖祖源者应先备齐家庭文书链再判断资格。
对有意循血统或婚姻路径申请的人士,实务建议是:尽早向社区马耳他署核对自身所属类别与截止日期,避免仅凭网络传言判断;同时警惕任何将“功绩入籍”包装成可购买项目的宣传。本文引用于:马耳他社区署(Community Malta Agency)公开指引及《二〇二五年第二十一号法案》。